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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条件严格吗?房地产估价报告怎么写?

作者:广西新房团购网 2021-10-24 12:14:39 来源: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条件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摘要: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需要一定的工作年限的条件,资格审查需要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参考格式如下: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条件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一般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办法》明确,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公布考试大纲,发布考试通知,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等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相关科目的考试大纲编写、命审题、阅卷等工作委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承担。《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分别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或《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其它3个科目的考试,且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房地产估价报告

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或房地产估价报告一般都有个格式:

  估价报告的规范格式
  A.0.1 封面:
  (标题:)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说明本估价项目的全称)
  委托方:(说明本估价项目的委托单位的全称,个人委托的为个人的姓名)
  估价方:(说明本估价项目的估价机构的全称)
  估价人员:(说明参加本估价项目的估价人员的姓名)
  估价作业日期:(说明本次估价的起止年月日,即正式接受估价委托的年月日至完成估价报告的年月日)
  估价报告编号:(说明本估价报告在本估价机构内的编号)
  A.0.2 目录:
  (标题:)目录
  一、致委托方函
  二、估价师声明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四、估价结果报告
  (一)
  (二)
  …
  五、估价技术报告(可不提供给委托方,供估价机构存档和有关管理部门查阅等)
  (一)
  (二)
  …
  六、附??Br> (一)
  (二)
  …
  A.0.3 致委托方函:
  (标题:)致委托方函
  致函对象(为委托方的全称)
  致函正文(说明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结果)
  致函落款(为估价机构的全称,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致函日期(为致函的年月日)
  A.0.4 估价师声明:
  (标题:)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 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 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 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或有已载明的)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或有已载明的)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 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 我们已(或没有)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在本声明中应清楚地说明哪些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哪些估价人员没有对估价对象进行实地查勘)。
  6 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若有例外,应说明提供重要专业帮助者的姓名)。
  7 (其他需要声明的事项)
  参加本次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盖章(至少有一名)
  A.0.5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标题:)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说明本次估价的假设前提,未经调查确认或无法调查确认的资料数据,估价中未考虑的因素和一些特殊处理及其可能的影响,本估价报告使用的限制条件)
  A.0.6 估价结果报告:
  (标题:)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托方(说明本估价项目的委托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个人委托的为个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估价方(说明本估价项目的估价机构的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估价资格等级)
  (三)估价对象(概要说明估价对象的状况,包括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其中,对土地的说明应包括:名称,坐落,面积,形状,四至、周围环境、景观,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土地平整程度,地势,地质、水文状况,规划限制条件,利用现状,权属状况;对建筑物的说明应包括:名称,坐落,面积,层数,建筑结构,装修,设施设备,平面布置,工程质量,建成年月,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利用现状,权属状况)
  (四)估价目的(说明本次估价的目的和应用方向)
  (五)估价时点(说明所评估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对应的年月日)
  (六)价值定义(说明本次估价采用的价值标准或价值内涵)
  (七)估价依据(说明本次估价依据的本房地产估价规范,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掌握和搜集的有关资料)
  (八)估价原则(说明本次估价遵循的房地产估价原则)
  (九)估价方法(说明本次估价的思路和采用的方法以及这些估价方法的定义)
  (十)估价结果(说明本次估价的最终结果,应分别说明总价和单价,并附大写金额。若用外币表示,应说明估价时点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并注明所折合的人民币价格)
  (十一)估价人员(列出所有参加本次估价的人员的姓名、估价资格或职称,并由本人签名、盖章)
  (十二)估价作业日期(说明本次估价的起止年月日)
  (十三)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说明本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可表达为到某个年月日止,也可表达为多长年限,如一年)
  A.0.7 估价技术报告:
  (标题:)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一)个别因素分析(详细说明、分析估价对象的个别因素)
  (二)区域因素分析(详细说明、分析估价对象的区域因素)
  (三)市场背景分析(详细说明、分析类似房地产的市场状况,包括过去、现在和可预见的未来)
  (四)最高最佳使用分析(详细分析、说明估价对象最高最佳使用)
  (五)估价方法选用(详细说明估价的思路和采用的方法及其理由)
  (六)估价测算过程(详细说明测算过程,参数确定等)
  (七)估价结果确定(详细说明估价结果及其确定的理由)
  A.0.8 附件:
  (标题:)附件
  估价对象的位置图,四至和周围环境图,土地形状图,建筑平面图,外观和内部照片,项目有关批准文件,产权证明,估价中引用的其他专用文件资料,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的资格证明等。


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拆迁估价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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