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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买房政策,外地人首付比例是多少?

作者:广西新房团购网 2021-05-15 12:26:15 来源:

现在在南宁有很多的外地户口的人在当地生活或者工作,那么大家无疑非常关心的问题是购买房产的问题。在南宁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也要对当地的购房政策了解清楚。南宁政府对于购房者购房这方面的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

接下来给与大家专业的分析意见:

首付款20%的情况:

1、南宁市无房无贷款,首套首付款20%,

2、南宁市以外的其他省市县有房的,无贷款记录按首付款20%

首付款30%的情况:

1、南宁有1套房的,征信无房贷记录的,在南宁武鸣区购房的首付30% ( 限定银行)

2、南宁以外有1套房,征信有贷记录

首付30%的情形

1、南宁有1套全款房,全国无房贷记录,

首付40%的情况

南宁有1套房且征信上只有该套房贷记录未结清,首付40%

全款情形:

1、南宁已经拥有2套房及以上的一律全额付款

2、在南宁及以外有两套房子存在贷款未结清的情况,全额付款

大家有关于房贷方面的问题可以留言讨论,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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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把之前发布的关于房子限购的政策再次发布出来,意在整改“炒房”现象,通过通知我们可以看到,在南宁市没有限制个人购置商品房数量,但是购买第二套房后(这里特指商品房,不管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需要取得房产证后满2年才能转让,所以想投资房产的朋友要谨慎了。


以下来自住房保障房管局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南房〔2017〕409号)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限制现房转让管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二、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在未与购房人就预售许可范围内具体房号达成购房协议前,不得收取购房人任何费用。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南住房规〔2017〕3号》从2017年9月22日起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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